根据学校安排,自2026年6月26日起,学校共66个班级的学生在两校区进行搬迁(莲湖校区⇄阎良校区)。诚邀潜在供货商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单位:后勤保障处
二、项目名称:学生搬迁货物运输
三、项目预算:46200元
四、采购内容:学生搬迁货物运输,详见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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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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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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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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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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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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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搬迁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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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66个班级,约2100名学生的行李,包含行李箱、编织袋及其他个人物品等,需全部由原宿舍搬运至新宿舍。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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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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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货商指派的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关安全意识与服务意识,并应具备从事搬迁工作的身体素质;成交商应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和搬迁设备以保证服务按时完成,服从学校管理。配备的搬迁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质量安全标准。
2.供货商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指挥及安排进行各项搬迁服务工作,保证运输车辆和搬迁人员数量满足甲方需求。
3.供货商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全部搬迁物品安全搬运到指定地点放好,保证物品安全、保证物品无短缺、无损坏。
4.供货商对因搬迁过程中导致的甲方物品的毁损、短少、损坏灭失或者造成的其他损害,应付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以甲方购买该物品的单据或发票为准,如甲方不能提供购买货物的单据或发票的,则以签订合同时物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如损毁的物品为无购买价格或市场的文件资料的,乙方按甲方100%的标准予以赔偿。
5.搬运物品保险由供货商负责。
6.搬迁过程如非因采购方原因导致成交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采购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害或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成交方应付全部赔偿责任。
7.从学校宿舍房间搬出后按采购方安排搬到指定位置,外包装及其上标签标识保持完好。
8.货运车辆在校园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或开霸王车,做好校园运输、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9.搬迁过程中至少安排一位负责人监督、协调、管理搬迁等工作实施。
五、服务期限:2026年6月26日起,具体时间按照学校安排执行。
六、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具有货物搬运及运输资质的独立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时间:2026年6月23日---6月25日9:00--- 17:00
八、参与方式:请在采购时间内,将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单(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无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等材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具体事项请与项目单位联系:
地点: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后勤保障处运输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9-84251512
采购结果将由项目单位电话通知。
附件:《2026年学生搬迁货物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表》
西安航空学院后勤保障处
2026年6月23日